政策法规

我国台湾省禁止在饮料瓶上使用PVC标签

      (NPES国际印刷商务网 2008-02-21) 从2008年起,我国台湾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饮料外包装的收缩膜标签不能使用PVC材质,否则连同瓶身、盖子的清除处理费将惩罚性加收一倍。

      目前台湾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饮料外包装收缩膜标签几乎都是PVC材质,回收后无法再利用。据了解,如改用其它材质,每张标签成本会多0.4元(台币,下同)。但为了避免多缴清除费,多数厂商已同意明年起改用其它材质。是否会因为更改设备、材质成本增加而调高饮料价格,还在评估中。

      台湾多数饮料瓶身都已改用PE、PET材质,但外包装收缩膜还是用PVC材质,原因是PVC价格较便宜且收缩效果较好。

      台湾有关方面表示,目前整支饮料瓶只剩标签无法回收再利用,而且为了剥除标签,回收的成本增加。现行规定PET容器清除处理费每千克要缴11.58元,2008年1月起,业者如再用PVC标签,整支瓶子改收23.16元;PE瓶每千克收8元,加倍后改收16元。 

来源:弗戈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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