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像复制用校对符号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Proofreader's marks for image reproduction
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3-11-16批准,1994-07-01实施
GB/T14707-93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像复制和制版使用的校对符号。 本标准适用于委印者与承印者之间以及印刷、制版企业内部对图像修改表示具体要求的统一说明。 2 引用标准 GB9851 印刷技术术语 GB/T14706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3 术语 3.1 符号symbol 用书写、绘画等方法制成的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,以表达特定的事物或概念。 3.2 校对符号reader's mark 以特定图形为主要特征的、表达改正要求的符号。 4 校对符号 5 表示图像和颜色的代号 图像制版和印刷中常用的颜色代号用英文字母表示: Y=黄 I=图像 M=品红 S=暗调 C=青 H=亮调 K=黑 附 录 A 校对符号的组合使用及画法 图像复制用校对符号可以相互组合使用,也可以连同数值或网点面积覆盖率一起使用。组合符号不得复杂,含意必须明确。
使用要求及校对符号的画法: a.对图像要求修改之处涉及图像整体时,应将校对符号画在校样的图片下部。 b.对图像要求局部修改时,应将修改的部位用笔圈起来,把校对符号画进去。若空间不够用,可在校样的空白边缘画出,用引线与其连接,引线不可交叉。 c.画校对符号应使用红色笔,必要时应使用区别于校样颜色的色笔。 注:本标准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徐世垣、郭雄。 |
|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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