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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像复制用校对符号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

Proofreader's marks for image reproduction

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3-11-16批准,1994-07-01实施

GB/T14707-93



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  本标准规定了图像复制和制版使用的校对符号。
  本标准适用于委印者与承印者之间以及印刷、制版企业内部对图像修改表示具体要求的统一说明。
  2 引用标准
  GB9851 印刷技术术语
  GB/T14706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
  3 术语
  3.1 符号symbol
  用书写、绘画等方法制成的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,以表达特定的事物或概念。
  3.2 校对符号reader's mark
  以特定图形为主要特征的、表达改正要求的符号。
  4 校对符号

  5 表示图像和颜色的代号
  图像制版和印刷中常用的颜色代号用英文字母表示:
        Y=黄     I=图像
        M=品红    S=暗调
        C=青     H=亮调
        K=黑
  附 录 A
  校对符号的组合使用及画法

  
  图像复制用校对符号可以相互组合使用,也可以连同数值或网点面积覆盖率一起使用。组合符号不得复杂,含意必须明确。
 

   
  使用要求及校对符号的画法:
  a.对图像要求修改之处涉及图像整体时,应将校对符号画在校样的图片下部。
  b.对图像要求局部修改时,应将修改的部位用笔圈起来,把校对符号画进去。若空间不够用,可在校样的空白边缘画出,用引线与其连接,引线不可交叉。
  c.画校对符号应使用红色笔,必要时应使用区别于校样颜色的色笔。
  注:本标准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  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徐世垣、郭雄。
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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